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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888    发布于:2023-11-02 05:04   

  星海娱乐-官网4 月 9 日,15 家影视行业协会,5 大长视频平台及 53 家影视公司发出联合声明,声明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一是将对网络上未经授权对相关影视作品实施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的侵权行为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二是呼吁广大短视频平台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提升版权意识、尊重原创、落实自检;

  三是呼吁各界共同遏制侵影视行业侵权内容的乱象,共同维护影视行业的合法权益。

  “5分钟带你看完奥斯卡获奖影片”“盘点影视剧中的穿帮镜头”……如果你是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的深度用户,你一定刷到过这样的影视剪辑视频。而以后,这样的“二次创作”影视内容或将大面积消失。

  4月9日,中国电视艺术交流协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等15家协会与爱奇艺、腾讯视频等5家视频平台和正午阳光、华策影视、柠萌影视等多家影视公司发布关于保护影视版权的《联合声明》。时值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及202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生效之际,进一步提高和完善对影视作品的保护力度,为保护影视行业版权铺平道路。

  1)用户数角度:跟据Questmobile 数据,2020年11月,以爱奇艺、优酷、腾讯、芒果为代表的PGC视频,移动端MAUs 13.7亿(非去重)、DAUs 2.5亿(非去重);以抖音(包括极速版、火山等)、快手、西瓜、B站为代表的UGC视频,移动端MAUs 15.4亿(非去重)、DAUs 7.7亿(非去重)。UGC视频平台的用户数超越PGC平台,并且黏性(即DAU/MAU)远高于PGC。

  2)用户时长角度:跟据Questmobile 数据,2020年11月,以爱奇艺、优酷、腾讯、芒果为代表的PGC视频,移动端总时长88.8亿小时;以抖音(包括极速版、火山等)、快手、西瓜、B站为代表的UGC视频,移动端时长339.8亿小时。UGC视频平台占据移动端用户时长接近PGC平台的4倍,时长和单用户时间价值意味着商业化能力,UGC平台的商业化能力也非常优秀。

  大量UGC内容素材取自于PGC、并未受到合法授权,涉及影视、综艺、体育以及动漫等各类内容。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12426版权监测中心接受权利人及监管部门委托,对原创短视频、国家版权局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作品及重点影视综作品的片段进行监测,覆盖作品量超过1000万件,累计监测到3009.52万条疑似侵权短视频,受委托已成功“通知—删除”1276.92万侵权链接,涉及点击量高达2.72万亿次,按万次点击一元计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72亿元。根据面朝科技统计,抖音、快手、B站的影视内容视频占比约5-10%,属于侵权重灾区。

  UGC平台享受着收入和估值便宜,二者矛盾日益加剧,本次《联合声明》有望开启短视频版权序幕。以2020年看,爱奇艺全年收入297亿,内容投入209亿;而哔哩哔哩收入120亿,内容投入19亿。截至2021年4月9日,爱奇艺市值132亿美元,哔哩哔哩市值403亿,是爱奇艺市值的3倍、单日活用户市值的5倍。PGC内容“吃力不讨好”,而不足10%内容占比的影视内容却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口。

  短视频版权领域存在着法律界定不明晰、经济价值不易衡量、维权成本与收益不匹配、缺少正版授权渠道等问题,并不是一条平坦之路。

  1、 法律界定不明晰。这里面有两个问题:“引用多少算侵权”以及“平台的避风港原则”。

  “引用多少算侵权”主要还需要看是否商业化(经济价值部分再讨论)以及判例。从游戏视频领域案例来看,腾讯诉西瓜撤销《英雄联盟》游戏视频获得胜诉,即素材完全引用或将得到法院支持,“xx分钟看完xx电影”这类内容或确实存在侵权问题。但如果仅引用部分素材且素材时间占比较小,目前仍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过松则版权得不到保护、过严又会破坏整个创作生态,当然,这些内容不是本次《声明》所想解决的重点问题。

  此外,就是平台的避风港原则——当平台只提供空间服务,被告知侵权有删除义务,否则被视为侵权。避风港原则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平台免受侵权之责,但事实上,平台也是侵权行为的受益方。

  2、 经济价值不易衡量。同样涉及两个方面:“素材的价值如何衡量”以及“正外部性如何考量”。

  引用素材的价值如何衡量是关系到整个生态,采取固定价格,大量创作者缺乏支付能力而被拒之门外;采取固定比例,比例的选取以及多素材引用的价值划分又非常困难(这些问题都对应着不同的解决方案)。

  另外就是我们并没有看到米哈游告B站侵权《原神》,这是为何?事实上,B站上《原神》的二次创作视频帮助米哈游获得新的用户、维系老用户,产生的正外部性。同样,影视类二次创作视频也有一定的正外部性,但是由于PGC视频内容的特点(延续性差),这种外部性的价值相对有限。那么这样的正向促进是否应该考虑在分成比例中呢?

  3、 维权成本与收益不匹配。当大家大喊影视内容侵权的时候,其实在各个短视频平台中,影视区UP主都是商业化能力最弱的群体。

  游戏区UP主靠直播、美妆区UP主靠带货、科技区UP主靠软广,然而影视区UP主尽管粉丝众多,但是更多只能靠软广商业化,而影视区粉丝对软广排斥度高(与内容相关度低,所以较为排斥)。

  事实上,PGC内容方很难从商业化能力低的内容中收到满意的收益,而影视内容的受益方更多是平台,获得了用户和时长。整个UGC生态商业化能力亦是非常集中化的,侵权多的不代表支付能力强,高昂的维权成本(视频检测成本高)与收益并不匹配。

  4、 缺少正版化授权渠道。在图片领域,有着视觉中国、图虫、包图等图片库提供正版化解决方案,其在视频领域也开始逐步发力,但内容主要是摄影视频和设计类视频模板,缺少影视内容、纪录片等方面。

  UGC生态改变了传统的宣传模式,正版化短视频素材面临着数以百万的内容创作者,他们也陷入想用正版图片而没有渠道的困境中。并且对于视频素材库,不仅需要正版化内容,还需要把内容标签化,方面用户选取,实现降本增效。

  从海外和图片行业经验来看,未来可能存在多种解决方案,如平台负责(类似于Youtube模式)、视频素材库(类似于视觉中国模式)等。

  1、 平台负责制:海外视频版权保护上,平台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2007年,Youtube上线“Content ID”版权管理系统,自动检测上传视频。Youtube上98%的版权问题都由“Content ID”自动处理。工作原理:版权拥有方上传版权内容,Youtube将上传网站视频与版权方版权内容(超过8000万)相比对,并进行确权。

  3)强制措施:发生三次侵权事件后,用户账号将被删除,所有上传视频也将被删除。

  抖音、快手、哔哩哔哩等平台也可以采用平台统一付费的方式解决正版化问题,由于与Youtube商业模式不同(Youtube为分成的前贴片广告),各平台的播放量并不与广告收入直接挂钩,但仍可以按照一定金额结算给内容方。这种解决方案的优势在于覆盖面广,但是对于影视内容方的受益较为有限,主要受益的机构是像阜博集团这类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来校正平台使用量数据。

  2、 视频素材库:与图片库相似,服务商作为版权交易平台存在。上游是专业供应商、个人供稿者以及公司自有版权内容,使用“视觉内容”的广告营销服务机构、传媒、企业等;也包括百度、腾讯、阿里巴巴等互联网平台。针对于不同客户类型,也将分为高端视频库和微利视频库。这种解决方案的优势在于更专业的服务客户,可以从大客户获得更高的收入,实现收入和传播价值相匹配,主要受益的机构是像视觉中国这类视频交易平台。

  随着短视频平台的兴起,制作短视频的技术要求也在逐渐降低,目前各大短视频平台上充斥着剪辑后的影视作品,这类作品短小精悍,深受观众喜爱,粉丝量和播放量都非常高。但是这些影视作品存在侵权和剧透的行为并且极大多数侵犯了原影视公司的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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