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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888    发布于:2023-02-25 22:21   

  首页:合乐888娱乐:首页支棱君看到网友这条留言,不禁同频共鸣啊!处罚几个亿,我们都不带惊讶的,何以让普通人的我们如此?

  2021年最后一天了,我们不论是个人还是宏大的国家,世界,都有很多闪回的画面,记忆;盘点2021年的过往,回顾过去,驾向未来。

  2021年除了抗疫依然伴随我们,在众多2021年关键词中还有两个关键词“反垄断”,“打击偷税漏税”。

  今天,支棱君带大家回顾盘点,2021年的处罚清单,其中不乏令人瞠目结舌。

  从具体数据来看,在公司被罚款信息中,财支棱起来团队不仅看到了令人瞩目的阿里巴巴、美团、新浪、腾讯、滴滴、更有豆瓣、小红书等。

  财支棱团队与周亚珠律师团队选取了14家互联网公司进行盘点,2021年这14家公司被罚约233.77亿元。

  其中,以阿里巴巴182.32亿元和美团的34.47亿元罚款数额情况最为突出。

  处罚原因涉及反垄断、虚假宣传、传播低俗信息、违反广告法等林林种种的问题。

  在个人被罚信息中,薇娅、郑爽、雪梨、张恒、林珊珊、李诞、李佳琦7人均在例,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仅这7人被罚金额就达16.6亿元。

  这份包含了艺人和网红阵营的名单中,8月的郑爽和12月的薇娅最为异军突起。

  2021年中出的新网络计量单位“爽币”,1爽=2.99亿。开启了今年以“亿”为单位的计量值。年底薇娅再次刷新纪录,1薇=4.48爽,我们在调侃刷新民众的认知时,不免疑惑他们怎么有如此大的“胆量”!

  2021年12月年尾最轰动的非薇娅天价偷漏税,被处罚13.14亿元事件莫属!

  从8月郑爽因阴阳合同偷漏税被罚2.19亿元后,11月雪梨和林珊珊又因偷税漏税分别被罚6555.31万元和2767.25万元。间隔不到一个月,薇娅又因同样的原因被罚13.41亿元。

  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可这些我们眼中的“富豪”们,他们依法纳税为什么怎么就这么难呢!你们做到依法纳税很难吗?!!!

  补缴的罚金13.41亿,什么概念?去年全国XIN冠FEI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医保支付金共计12.32亿元。薇娅一个人就可以补上了。

  从具体罚款来看,这次税务局是查了薇娅2019至2020年的税收问题,偷逃税款6.43亿,少缴税款0.6亿,加起来这就是7亿。如果按照交7偷3的比例来计算,每年就应该缴税12亿元左右。2019年国航全年缴税也才12.55亿元。

  据公开信息显示,薇娅曾在990天内,总收入达到57.357亿元,每天收入近600万元。

  此外,薇娅在罚款通知下达后,就补缴了5亿元,多么充盈的现金流,远远比那些我们耳熟能详的百亿市值公司的现金流都要好。

  福布斯中国榜单上,薇娅夫妻与“老干妈”创始人陶华碧并列490名,财富值90亿。薇娅夫妻仅用5年的时间就与陶碧华的23年努力画上等号了。

  网上流传的段子说“干实业的干不过网红带货的”,虽然从数据上貌似有些道理,但是没有实业,网红带“货”的货从何而来呢?实业兴邦的道理即使如此。

  会计师事务所资深审计师杨建云对财支棱起来表示:偷漏税的方式有很多,我们这里可以提到的了两种是比较常见的:

  1.阴阳合同:先写一份假的收入协议,让税务部门看。抽屉里再放一份真实的合同,那才是巨额的收入。

  2.个人收入转入企业:简单点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最低一级为3%,最高一级为45%;如果是个人独资的企业,一般按照服务行业企业开票额的10%作为企业的利润进行核定。对比一下两种税率,相信大家已经明白了。

  在国内偷税漏税有刑事责任吗?什么时候会触发刑事责任?为何薇娅本次交了罚款就没事了?

  周亚珠律师对财支棱起来表示:在目前的情况下,能够补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一般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在薇娅被罚后,上海和浙江税务部门发布通告称,请此前尚未关注自身涉税问题或自查整改不到位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抓紧对照税法及有关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于2021年底前向税务部门主动报告和纠正涉税问题,税务部门将依通知要求从轻、减轻或者免予税务处罚。对仍拒不自查自纠或者自查自纠不彻底的,税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任何偷税漏税者都难逃法律严惩,享受了时代红利的网红们也不例外。头部网红是超高收入人群和先富代表,更应坚守法律底线、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成为依法纳税的表率,为推进社会公平做出贡献。

  自2020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将“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列为2021年八项重点任务之一起,注定了2021年将成为”反垄断之年”。

  4月10日,因为涉嫌垄断,市场监管总局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的4%为罚款,总计182.28亿元。182.28亿元大概是阿里巴巴2020年四季度净利润1/3,即一个阿里巴巴的月收入。

  在这之后,阿里、腾讯、字节跳动等34家互联网平台企业作出《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美团因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被立案调查;美团、拼多多被约谈...

  4月30日,国家市场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相关法规,一口气开出9张行政处罚决定书,腾讯、滴滴和苏宁等企业赫然在列,分别被处以50万元的顶格罚款。

  在当时来看,50万元对于腾讯滴滴乃至苏宁等大企业来说,如九牛一毛,但是这已是现有法律规定对未依法申报就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方面,给予的最高数额罚款。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10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告称,责令美团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89亿元,并处以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3%的罚款,计34.42亿元。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的年度执法报告《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18年结案数量为49件,2019年为46件,2020年则上升至109件。

  而根据反垄断局官网公告显示,截至2021年11月20日,涉及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经营者集中等相关的行政处罚案件为118件,较上年有非常明显的上升。2020年相关处罚案件仅为30件。在罚款金额(不包括没收金额)上,上述相关行政处罚金额,2020年约为5000万元,而2021年则已经超过220亿元。

  罚款金额大幅度上升与阿里巴巴及美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有关。两家企业因此分别被处罚182.3亿元和34.4亿元。整体上,2021年互联网领域的罚款金额占比超过96%。

  种种迹象表明,目前我国市场监管策略已由促发展转变为重监管和避免无序竞争,由此前的包容宽松转变为包容审慎,强监管必是大势所趋,亦是民心所向。

  从全球范围来看,互联网领域是近年来受到政府反垄断处罚较多的企业,包括谷歌、亚马逊等企业,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反垄断处罚。

  今年9月,谷歌在韩国因“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移动操作系统市场的竞争”而被判罚约1.77亿(11.3亿人民币)美元罚款。

  11月10日,欧盟普通法院裁定谷歌的购物业务反垄断上诉案败诉,谷歌将面临24.2亿欧元(约合179亿人民币)的罚款。

  然而,谷歌的被反垄断之路可谓曲折且漫长。过去10年间,谷歌已经因为欧盟的3起反垄断官司承受了80多亿欧元(601亿人民币)的罚款,并因此被迫改变业务方式,以便促进竞争。

  11月23日,意大利反垄断机构对亚马逊和苹果公司处以总计超2亿欧元(约合人民币14亿元)的罚款。

  12月10日,意大利竞争与市场管理局公布声明称,亚马逊涉嫌滥用其在物流市场的主导地位损害其他市场参与者的利益,对其处以11.28亿欧元(约合人民币81亿元)的罚款。自11月19日起的13个交易日内,亚马逊股价累计下跌6.81%,总市值累计蒸发1276.73亿美元,约合人民币8131亿元。

  周亚珠律师表示:全世界都在搞反垄断,然而从企业来看,欧盟所处罚的大多数互联网企业都是美国的巨头公司,其反垄断的执行也没有良好的延续性,偶会还会看到极端案例。

  而中国的反垄断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对互联网行业都是抱着宽容、审慎的态度,而不是通过巨额罚款将企业一棒子打死,而是通过引导的方式,让企业走上“正途”。因为互联网行业是一个动态竞争的新兴行业,需要保护互联网行业的创新。

  我国的方式并不是“非黑即白”的处理,而是通过约谈、罚款、企业整改等方式,促进企业的良性竞争,乃至整个社会的创新发展。

  回顾2021年,我们可以确定这是互联网监管逐步趋严,监管政策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的新纪年。

  目前我国市场监管策略已由促发展转变为重监管和避免无序竞争,由包容宽松转变为包容审慎,强监管已是大势所趋。

  对巨头企业而言,监管趋严有利于强化核心优势,唤醒行业生机,对中小公司而言,强监管将有助于激发行业活力,推动市场经济的规范发展。

  首先,互联网巨头们拼命的烧钱扩大规模以此打败对手,并取得垄断地位;接着设计各类打擦边球的产品、扩大流量;最后再利用自身的垄断地位,通过不对等的措施来采集客户信息、侵犯用户隐私,进而出现互联网“杀熟”等恶劣现象。

  没有任何经济可以挣脱监管肆意妄为,而监管的目的最终在于保证消费者的利益、维护市场环境,是挡在消费者与企业面前的保护伞。

  以美国为例,美国科技巨头垄断带来不公平的市场环境,导致美国创新乏力,加上物价水平上升和工资水平下降,美国的消费者和劳动者成为了科技巨头收割市场的买单人。

  而从国内来看,目前,中国互联网有超10亿网民,2020年数字经济的规模达到39.2万亿元。同时也出现了一批巨头企业,比如阿里、腾讯、百度、字节、拼多多、美团等。

  近3个财年,阿里的投资收益分别高达305亿、441亿、730亿元,对净利润的贡献将近一半。腾讯的账面浮盈更高,光是投资美团浮盈就超过2000亿元。

  反垄断是遏止企业以“垄断地位”去实施的“垄断行为”,“垄断行为”才是这个真正的恶之源。

  从根源来看,企业的生命在于创新,创新的前提是在一个良性竞争的环境下,维护市场秩序、进行自我约束,合规经营更是每个企业应尽的义务与责任。

  互联网企业应该更深入地思考如何协力监管,在合规经营的前提下,逐步转型来推动产业升级,提高社会效益,实现行业的更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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