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你惹不起赚钱时候是公众人物被曝光时候说侵犯隐私今天看一个事情比较有意思,大明星把做娱乐账号的媒体给告了,标题这样写的:散布明星陈某某隐私,5人被拘!
大致看了一下就有一些做娱乐的号把陈飞宇跟一个女人睡觉的照片给晒了出来,前段时间还弄了个热搜啥的,反正说啥的都有,明星就开始出来维权了,说侵犯了明星的个人隐私,一边辟谣,一边澄清,反正占用了不少公共资源。
有的娱乐八卦账号确实是爱添油加醋,但再怎么添油加醋那么私密的照片如此近的距离肯定不能是狗仔偷拍的,看着角度也不像偷拍,明显就是自拍的,大家看看
按照正常逻辑来说,这照片谁拍的谁传出来的你找谁去啊,结果人家倒好,大明星工作室直接发声明了,还有什么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等等
今日,个别娱乐账号以爆料的名义发布了陈飞宇先生的相关照片,照片系陈飞宇先生的隐私。相关内容一经发布,即引致大量网友的传播和讨论,进一步导致隐私的大范围扩散,使陈飞宇先生受到来自社会公众的非议。甚至,部分主体借此发布针对陈飞宇先生的侮辱、诽谤言论,严重损害其个人声誉,影响极其恶劣。本司与本工作室为澄清事实、维护陈飞宇先生的合法权益,现声明如下:一、陈飞宇先生与胡女士交往期间双方均系单身。二、网络流传的相关照片不仅涉及陈飞宇先生隐私,也涉及到照片中胡女士的隐私。隐私照片被大量传播后,对双方都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恳请网友立刻停止传播相关信息。公然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系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本司与本工作室正告相关主体即刻删撤针对陈飞宇先生的侮辱、诽谤言论,避免损害后果的进一步扩大。对相关侮辱、诽谤内容,网络平台亦应尽到监管义务,及时采取屏蔽、删撤措施。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个人名誉亦受法律保护。个别主体以他人隐私作为吸引眼球的工具之行为,应当予以抵制。言行应有底线,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应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很多人都迷糊,什么事弄的满城风雨的,陈飞宇是谁,演过什么好电视剧或者好作品,那个胡女士又是谁等等,相信大多数人都不认识这俩人就被迫跟着吃瓜了,那才叫一个稀里糊涂,最后一问知道了大导演陈凯歌的儿子。
很多不靠谱的娱乐八卦为了流量博眼球确实有时候会造谣,但其实我特想问问很多明星都自我炒作,包括明明有对象非说自己是单身,这在娱乐圈是屡见不鲜的,这属不属于欺骗大众?
再有就是很多明星都接广告代言,动不动代言费就上千万元,可当他们代言的产品出现问题以后,这些明星又一推六二五啥事没有,很多明星说他产品的问题跟我有什么关系,那你点票子的时候咋不说这个话呢?
明星发的什么律师函和声明近些年数不胜数了都,没被官方实锤之前那一个个都嘴硬的不行,参考某凡、某峰不都是那样吗,出了事不敢说还嘴硬,最后官方实锤,又开始发公众道歉信,这都已经成为明星们的模板了。
更有甚者开店玩加盟的明星坑了多少人,打着明星的旗号又是站台又是卖力宣传的,甚者不少自称大股东的,今天一个奶茶店,明天一个火锅店,出事之前都退股套现,等上当的人们开始维权的时候,明星又是一纸声明四个大字:与我无关!
现在就成了,明星自己说点啥自我炒作别管真的假的都可以,但凡只要别人一说有点负面影响的,马上就是各种警告加律师函,今天一个绯闻明天一个花边,要不就是编造一些离奇的故事吸引眼球,很多明星是要演技没演技,要嗓音没嗓音,只能靠着这个来出名。
昨天我看一个娱乐新闻,某相声社的演员与一个不算特别出名的女明星搞对象,他的师哥带着他去了那个女明星的小区,说那个女明星的房子价值五千万,花边新闻我倒不是很感兴趣,我就奇怪了一个不温不火的女明星咋就能住的上五千万的房子呢?
要不说现在很多人都想当明星呢,那是真赚钱啊,而且还有一大帮粉丝,大多数人打着光棍单身的时候,您在瞧瞧咱们娱乐圈,那真是一个好家伙啊,对民生提高起不到作用,但是赚的钱可是顶尖的,瞅瞅近些年所谓娱乐圈的一些烂事,不是吸毒就是嫖娼要么就是混乱的男女关系,可这些人居然被誉为“偶像”。